第七章 中国民间禁忌全观-《中华万年历全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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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年初七:称人日,忌讳动针线,不用刑罚,不罚孩子等。

    大年初八:称“谷日”丰收之日。

    立春禁忌

    民间认为立春宜晴不宜阴。晴则兆丰,阴则兆灾。河南一带民谣说:“立春清明又和暖,农人鼓腹皆翘天;倘若风阴与昏暗,五谷不登人不安。”又有“晴是诸事吉,阴乃万事愁”的说法。山东一带的人们认为立春日如果是阴天,就会有虫伤害禾豆。莱阳地区立春日忌讳挑水和掏灰,说是挑了水,一年当中精神不振,光打瞌睡;掏了灰,一年的好运就掏跑了。郓城一带忌讳儿童在家过节,不满十岁的孩子要到邻居家中度过立春时刻,叫做“躲春”。安徽西南部将当年没有打春的年份称为“瞎年”,瞎年是不宜结婚的,否则婚后得不到幸福。

    “二月二”禁忌

    民间认为龙抬头表示惊蛰已过,天空将要打雷,龙王将要降雨。龙出则百虫伏藏,人们希望借助于龙的声威制伏百虫百害,使其不能危害庄稼。因此,这天要特别小心,不能动刀动剪动针线,否则会伤到“龙目”,戳到“龙眼”。早晨担水时,禁忌水桶碰到井帮,否则会碰伤龙头。这一天忌推磨,以免压住龙头。还忌讳吃稀饭喝疙瘩汤。否则会糊住龙眼,天将降冰雹。在这一天农民停止劳动生产,禁止打猎,禁止使用刀子、斧子等有刃的工具。

    河北邯郸、陕西绥德二月二禁忌太阳出来之前不能从河里或井里挑水,传说龙在水中潜伏,太阳出来之前还没有腾入云雾之中,怕挑水时把龙挑出来。这一天不碾米,不磨面。当地人认为碾是青龙,磨下有各种条纹,还要把磨顶起来,让青龙腾空,所以有“二月二顶起磨,龙抬头云里过”的谚语。二月二这天不吃面条,因为面条细长,像龙,吃了就犯忌讳。

    北京、河南等地二月二忌讳吃面条,说是吃面条就是吃龙须,惹了龙王,当年会闹涝灾。

    不能喝粥、吃米饭,人们认为粥是龙血,米饭是龙子。不能纺花,因为“二月二纺花,嬲了龙毛龙抓”。龙抓就是雷电击人的意思。不能做针线活,做针线活会扎了龙眼,如果强行做了,蝎子、蛐蜒就会往人身上爬。

    民间还有在这天用阴晴占岁的习俗,晴是主旱,雨则主涝。山东有的地方,忌有风。武城一带忌太阳没升起前出屋门,否则会“踢囤尖”,砸了一年丰收的希望。郓城等地忌妇女回娘家,据说“二月二踩了娘家的仓,不死公爹就死婆婆娘”。

    清明节禁忌

    山东即墨有青年妇女躲清明的习俗。据说这天有凶神要下凡抓俊俏姑娘。这一天妇女忌做针线活,一律要出外踏青、荡秋千。妇女们在这一天玩得十分痛快、开心,因此当地有“女人清明男人年”的说法。刚过门的新媳妇要在清明时节回娘家。据说,不回娘家,会死婆婆。相反在临沂地区,则忌讳妇女在清时节回娘家,否则,要死公公。在晋北地区,上坟多是男子的事情,女子忌上坟。如果上坟,回家后要用烧剩的纸钱剪成门形,贴到门上。

    此外,清明还忌讳天阴、下雨、刮风。民间认为,清明不明是荒年之兆。清明有风,夏天会大旱。清明夜落雨,对麦子不好。

    立秋民间禁忌

    云南等地过去禁忌立秋日在田间行走。否则,对秋收不利。书生秀才多用红纸书写“今日立秋,百病俱休”八个字贴在墙壁上。妇女们也用红布剪成葫芦形,缝到儿童的衣服后面,说是能祛病除疾。山东莱西禁忌立秋日洗澡,否则,身上会长秋狗子(方言,即痱子)。黄县一带认为立秋日洗澡,秋后要拉肚子。

    全国各地在立秋普遍禁忌打雷、下雨、出虹。陕西孝义有谚语说:“雷鼓立秋,五谷天收。”湖北孝感的谚语是:“立秋雷电,天收一半。”所谓天收,是农作物被老天爷收去的意思,意味着粮食要减产。在江苏武进、阳湖、太仓等地有“秋勃鹿,损万斛”和“秋礴碌,损万斛”的说法,认为立秋打雷晚稻遭殃。浙江石门有农谚说:“秋霹雳、损晚稻。秋后雷多,晚稻少收。”在河南淮阳,立秋日如闻雷声,认为会发生水灾。

    在浙江安吉,立秋下雨会发生旱情,当地有“雨打秋头,晒杀鳝头”的谚语。对农民来说,秋旱是最糟糕的事情。在遂昌,人们相信立秋下雨,此后非旱即涝,农谚说:“立秋雨打头,无草可饲牛。”在福建浦城,人们认为立秋下雨会妨碍豆类作物生长。在河北新河,认为秋下雨此后会阴雨连绵,有碍收割。

    立秋日忌虹也是较为普遍的禁忌。在山东牟平、江西南昌、江苏常熟等地,如果立秋后见到彩虹,预示粮食要减产。四川西昌以彩虹现于西方尤为不宜,有“为西十万”的说法,即减收至十万。

    中元节(七月十五)禁忌

    由于七月十五跟死鬼和亡灵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,所以人们的禁忌很多。俗话说,“七月十五鬼乱窜”,人们认为阎王爷要在七月大开鬼门关,让众鬼夜出地府到阳间游走,入夜后在外行走就有与鬼相遇的危险,因而七月十五切忌出门。

    七月间不得下河游泳或进行各种水上运动,以防被“水鬼”拉走;要避免搬家,婚宴也不能放在七月;不能开市、计债,免得落个发鬼财、收账鬼之嫌;偶有小孩子生于七月半,做父母的一定会将其生日改为七月十四或十六,以避“与鬼俱来”之嫌;或有长者亡于月半,家人往往会大不高兴,说是长者不善长寿,死了还要“与鬼同去”……总之,“七月半”在迷信人的眼里是“草木皆鬼”的节日。这些不科学的习俗,已经逐渐淡化消失。

    社交禁忌

    民间人际交往禁忌

    在为人处世方面,民间有民间的道德要求。民间所谓的坏人,是有其风俗的、文化的、伦理的较为恒定的标准的。一般说来,淫乱、偷盗、赌博、酗酒、吸毒、斗殴、凌弱、妒忌、不孝、贪婪等等都是不好的行为,是属禁忌之列的。民间有“好人不入三场,即赌场、酒场、杀人场”的说法。又相信人的一切善恶行为都逃不脱神灵的耳目,所谓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、“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”。俗以为“心起于善,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”。相信“天地有司过之神,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”,所谓“作善,降之百禅;作不善,降之百殃”是也。所以,为人处世要抑恶扬善,从善忌恶。

    俗间还以为客观环境是造成祸患的一个重要因素,因而除了自身修善行好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与人交往的选择。俗以为“跟着好人学好人,跟着巫婆学下神”,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所以一定要与好人交往,不与坏人交往。民间的“宁跟红脸人打一架,不跟黄脸人说句话”、“黄眼绿睛,莫谈交情”一类的说法,虽然不见得是科学的,但反映着民间愿交好友,忌结恶人的良好愿望。

    在人际交往中,如果一方有病灾,那么,其他无病的人都有可能对他形成威胁,或者,反过来说,他也可能对别人形成威胁。因此,病人需要停止或者尽量减少社会交往,以免相互间造成危害。过去,汉族、苗族、佤族、珞巴族、瑶族、普米族、藏族、彝族、侗族等等都有“忌门”的习俗,就是在病人门上用树枝、草、旗、鞋、红布、竹笠等物件记号,设门标,禁忌他人进入。年纪大的人,也忌留住宿,恐有不测。俗语说:“七十不留宿,八十不留坐。”“七十不留饭,八十不留宿”即是此意。

    在人际往来中又忌与和尚、道士、尼姑等来往。俗语说:“前门不进尼姑,后门不进和尚”,“会交朋友,交些铁匠、木匠;不会交朋友,交些道士、和尚”,其中既有避嫌的意思,也有恐招来祸端的担忧。崩龙族旧时在狩猎、播种期间,忌有客人来访,否则,以为猎而无获,种而不萌。

    待人接物禁忌

    哈萨克族人对前来拜访或过路的客人不论认识与否要竭诚招待。佤族忌让过路的陌生人睡在门外,一定要请进家来住。否则,这家人将被族人所指责。

    汉族有客人进门时,要主动上前打招呼、让坐,忌不言不语,不理睬客人,或者光站着说话不让客人坐下。客人坐下后,忌抹桌子、扫地,忌光口说请客人喝茶,实则并不沏茶,或者,说了半天话后,才沏茶让客。这些都有“撵客”、“逐客”、“赶客走”之嫌疑,是对客人不恭敬、不欢迎的表现。如果是比较尊贵的客人,除了捧茶、递烟外,还要以酒饭相款待。招待客人,一般是“浅茶、满酒、整盒烟”。即,茶水要沏得浅一点,酒要倒满盅,烟要递给一整盒,忌只递一支。递烟、酒、茶时,都要双手,忌单手。如用烟袋敬客,递烟时应擦净烟嘴,装好烟丝。要主动给客人点烟。点烟时忌用一根火柴连点三支烟。如需对火时,应将烟嘴(烟蒂)向客递上,忌以烟头直递对方。酒以敬客多饮为荣,忌自饮不敬客。宴客时禁忌子女上桌共餐,尤忌媳妇、女儿。否则,以为待客不诚、不敬。待客一般菜忌单数,喜用双数,取意“好事成双”。待客忌无酒。佤族有“无酒不成礼,说话不算数”的说法。

    宴客的坐次,民间是很讲究的。首先,席位的方向要摆正。俗间有“席不正不坐”的说法。如在南北屋宴客,桌缝应东西向摆置,如在东西屋宴客,桌缝应南北向摆置。忌方向错置。否则,认为会“直冲首席”。因为首席总是在面向屋门口的方向。一般宴客都是在南北屋内,正宾面朝南坐于首席。其坐次,是按齿德尊善的顺序排列的,年长而德高,尊贵而善良者居于上。主人自卑,常坐于下位。可见坐次错乱,是宴饮社交中的一大禁忌。青海省藏族、蒙古族宴饮时,俗人不能坐在僧人的上位;牧民不能坐在头人的上位;妇女不能坐在男人的上位。过节请客时,也必须按各人社会地位的高低,分坐在高低不同的座位上。入席和离席,都是依照不同的等级,按秩序先后行动,不能逾越。

    关于坐处的尊卑,由于民族不同,时代不同,地域不同也有一些差别。宴客饮礼是在堂上举行,正宾的坐次则通常都是以南向为尊的。其余的宾主则又是依顺序交替坐于左右上下的。

    进入人家的房屋时,应先敲门,得到主人允许后再进入。通常是轻敲三下。如主人家门大开,也要先招呼一声,室内有人应声时再进入。否则,不礼貌,犯忌讳。俗话说:“不蹈无人之室,不入无人之门”。傣族客人进屋时必须重步行走,脚步太轻则易被误认为贼。蒙古族、达斡尔族人进入他人住所时,忌手持马鞭、弓箭、刀枪等。

    瑶族的习俗是客人应先向主妇打招呼,否则,以为无礼貌,轻视主人;中原一带,客人到主家后,忌讳东张西望,乱翻乱找。民间有“客不观仓”、“客不观灶”之说。如今仍沿此俗。若客人到主家随便拉抽屉、翻衣柜、开冰箱是犯忌讳、讨人嫌的;哈萨克族忌讳客人当着父母的面夸奖他们的孩子,还忌讳客人当面数他们的牲畜数目;到满族人家中做客,忌讳坐在西炕上,西炕是供祖之处,不能乱坐;到景颇族家中做客,忌讳在房内久站不坐,应按一定的位置就坐。如果有人告辞离去,其他客人忌抢坐其位置;土家族客人忌与少妇坐在一起,但可以与姑娘坐在一条长凳子上;到佤族家中做客,须先弄清何处为妇女之座位,若误坐于妇女的木墩之上,则是犯忌讳的,主人会以为这是对其进行侮辱;在维吾尔、哈萨克族家中做客,应跪坐或盘腿而坐,禁忌双腿直伸,脚底板朝人,尤忌将鞋子脱掉。否则,会触怒主人,以为太无礼貌。

    在宴席上,客人要尊敬主人,忌讳先于主人饮食。俗说,“主不动,客不吃”、“主不吃,客不饮”;柯尔克孜族待客时,忌讳客人推让或转送给其他客人,彝族待客也忌客人拒而不受。最忌客人嫌主家脏。客忌说“我不要了”。若实在吃不下了,应说“饱了”、“吃不下了”。饭后忌付钱,以为如此则显得不亲密了;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有类似习俗。总之,到人家家中做客,应处处尊重主人的风俗惯习,否则,便要犯忌讳,伤感情的。

    语言禁忌

    称谓禁忌亦即名讳方面的避忌。我国有尊祖敬宗的习俗,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。汉族、鄂伦春族、鄂温克族、哈萨克族、布依族、藏族等许多民族的祖先崇拜习俗中都有这一类禁忌事项。鄂伦春族认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对祖先的不尊,恐触怒了祖先而降灾于子孙。对于长辈,也不敢直呼其名,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,否则,认为家中会生下没有骨节的孩子来。如果有什么物件与长辈的名字相同,要把物件改一下名称,改一个说法。否则,就要折寿早夭。汉族不论说写,都忌言及祖先、长辈的名字。子女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,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,与长辈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。尤其忌讳的是,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,或者有谐音字、同音字。否则,认为不尊长,是“欺祖”的行为。晚辈称呼长辈时,一般应以辈份称谓代替名字称谓,如叫爷爷、奶奶、姥爷、姥姥、爸爸、妈妈等等。

    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,即使是同辈人之间,称呼时也有所忌讳。在人际交往中,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,也不宜呼其名。一般常以兄、弟、姐、妹、先生、女士、同志、师傅等等相称。

    为了防止凶祸的事情发生,民间在语言方面还忌讳说出与凶祸直接或者间接有关的词语。比如因讳言“丑”字,而改“丑”为“好”;讳言“害”字,而改“亥”为“开”;讳言“冇”字,而改“卯”为“荣”。广州一带,旧时因为方言“空”与“凶”同音,所以把“空屋招租”改成“吉屋招租”。乘船的人,忌讳说“住”、“翻”,所以称“箸”为“筷”,称“帆布”为“抹布”。其它“沉、停、破、漏”之类的话语也都在禁言之列。平时人们忌说“眉毛倒了”,是忌讳“倒霉”之意。忌言“梨”、“伞”,而称“圆果”、“竖笠”,是避讳“离散”的意思。忌言“苦瓜”而称“凉瓜”,是要避开苦难之“苦”字。忌言“吃药”,而称“吃好茶”,是忌讳“生病”之意。香港探望病人和亲友时,忌讳送剑兰、茉莉、梅花等花束。因为“剑兰”与“见难”(意为日后难相见了)谐音;“茉莉”和“没利”、“末利”谐音;“梅”与“霉”谐音,故被视为“倒霉”、“不吉利”的花卉,特别不适宜送给病人和从商的亲友。春节期间,各家各户要祭典财神,财神画像忌讳买卖,要说“送”、“请”。“送财神爷来了。”“我们家请一张。”如不想买的,也不能说“不要”,更不能撵送财神的,只说“已经有了”。香港人过年从不说“新年快乐”,平时写信也不用“祝您快乐”。因为“快乐”与“快落”(失败、破产的意思)听、说起来都容易混淆,是犯忌讳的词语。所以,一般香港人过年见面时总说:“恭喜发财”、“新年发财”、“万事如意”等。

    香港酒家饭馆的伙计及掌勺师傅最忌讳说“炒菜、炒饭”,因为“炒”字在香港有“解雇”(炒鱿鱼)的意思,不吉利。当然香港的菜馆、酒家也有不少带“炒”字的菜饭,而菜谱上写的则是“爆××、干煎××、炸××、滑××”或“肉饭”、“叉烧饭”等,以此来避“炒”字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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