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7章-《在逃生游戏里撩宿敌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"什么?"

    "他们好像并没有注意到朱柯、欧东文、陆雅三人失踪的事情。"

    "是不是班主任还没到教室里去点人?"最近他们经常开会,很可能还没去教室。

    "不。"聂渊微微挑眉:"是连学生都没有注意到。"

    殷志是高二二班和三班的物理老师,陆雅是二班的学生,今天他有一节课,照惯例考试,并且将收作业、发卷子都交给了代表,然而课代表在把卷子拿上来的时候,说了一句:"老师,42份,都交齐了。"

    聂渊问:"齐了?陆雅呢?"

    对方很明显地愣了一下:"陆雅?"然后往教室里看了一圈,看到她空位置的时候才恍然:"哦,她好像没来……可我刚才数卷子明明有42份了呀。"

    可聂渊知道,高二二班是有43名学生的。

    纪无欢一怔:"只是记错了吧?你问问他们的班主任?"

    于是聂渊给二班的班主任发了条信息,询问今天他们班的"陆雅"怎么没来上课。

    十多分钟后,班主任居然回了一句:"殷老师,你是不是记错人了?我们班没有这个学生啊。"

    "卧槽!"纪无欢难以置信,接着聂渊又以其他借口询问了朱柯与欧东文的班主任,得到了同样的答案。

    "难道说,他们在逐渐忘记陆雅、朱柯、欧东文的存在?!"

    三个大活人失踪了,居然没人注意到,而且正在渐渐淡忘掉他们!

    好的,新的谜团又出现了。

    前几个死掉的人故意被公布在了大众的视野里,可后面死掉的人却在逐渐被人淡忘。

    纪无欢将这几点也写在了本子上,又问聂渊:"那两个极端玩家呢?"

    "他们失踪是被发现了,但校长应该是想压下去,所以老师们的态度也都很奇怪,讳莫如深,不讨论也不提起这个事情。"

    "哈?"纪无欢有点莫名其妙:"这有什么用?当缩头乌龟就可以假装无事发生了吗?学生的家长和警察又不是傻子,这些老师别是压力过大疯了吧?"

    聂渊深有同感。

    这学校的老师校长还真的是挺倒霉的,好端端的学校里接二连三的发生意外事故和失踪案件,估计消息一旦全部公布出来,就再也没人敢来这里读书了吧?

    吃了甜品,纪无欢拿起手机一看,魔方群里已经基本把计划敲定了。

    他们决定去找到那个存在于604女寝鬼故事中的日记本。

    既然是本校真实存在过的不可思议故事,那么那个日记本很可能还在,说不定就在哪个老师的手里,又或者某个档案馆中,只要把它交还给小雪不就行了?

    当初他们招惹了这个不可思议,小雪找上门来的目的或许只是要找回自己的日记本,死亡手段的不同很可能是某种刑法,强迫他们说出真相。

    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那死亡顺序的短信或许就是魔方给的某种提示,提示小雪杀人的顺序,不至于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被团灭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事情仿佛就有了种豁然开朗的感觉。

    破解诅咒的方法就是……

    --找到日记本,还给小雪。

    任兴在群里召集所有人一起行动,毕竟明天就是周六了,如果能在今晚解决这个问题的话,就彻底安全了。

    下午的时候,玩家们都开启了疯狂逃课模式,在学校里寻找那个日记本,功夫不负有心人,最后还真在小雪曾经的班主任--那个她爱慕过的男老师那里找到了。

    此时那个班主任已经成了个中年老大叔,秃头啤酒肚,早就没有教书了,但还住在学校的老家属楼里,提起当初的事情他十分内疚,表示当年太年轻没有经验,不会处理这种事情,也的确担心会影响自己的名誉,以为只要尽量躲开她不让别人误会就行了,没想到最后却发展为了这样的悲剧。

    当他得知校园霸凌的时候,女孩已经死了,为了不让事情进一步扩张,即使死了都有人指指点点,他能想到的唯一补救办法便是把那个本日记本找到后藏了起来,一直放到了今天。

    "我很后悔,她是个好女孩,纯洁又善良,如果事情重来一次的话,我绝对会处理好这件事情,保护好我的学生,绝不逃避责任。"

    纪无欢在旁边偷偷地录了像。

    任兴还嘲笑了一句:"怎么,怕漏记线索啊?放心,哥记忆力很好的,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忘。"

    纪无欢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笑话,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,瞄了他一眼反问道:"你确定你记忆力很好吗?"说完看了眼自己身后的男人。

    聂渊配合地抛出一个冷笑。

    任兴这才想起昨天被火箭炮口对着的恐惧:"……"

    对不起,他错了。

    拿到日记本的时候,已经是下午7点多了。

    此时只剩下7个玩家了,分别是纪无欢、聂渊、任兴、冯齐、朱代珊、郭安荷以及两人的另一个队友祁卓。

    两女五男很快集合在了老女寝的楼下。

    同故事中所说的一样,老女寝虽然是十多年前的房子了,但还称不上破旧,位于学校的老家属楼附近,正门被铁链锁着打不开,上面还贴了封条,禁止任何人入内。
    第(2/3)页